任播地址
任播地址和可聚类全局单播地址位于同一个地址范围内,每个参与的接口必须被配置为具有一个任播地址。在包含相同的任播地址的接口所处的区域内,每台主机必须在路由表中作为单独的条目进行。如果任播接口没有可定义的区域,那么每个任播条目(在最坏情况下)必须在因特网上进行传播,很明显,这种方式将会带来无法测量的流量。因此我们可以料想对这种全局任播地址的支持是很难获得,或者非常有限的。在获得更多经验之前,目前在RFC 2373中定义了如下的规则:
~任播地址不能用作IPv6数据包的源地址
~任播地址不能被分配给一个IPv6主机。它只能被分配给IPv6路由器。
任播地址的一种预期的用法是用来识别为某个特定的路由域提供接入的一组路由器。一个例子就是RFC 3068中规定的,6to4中继任播地址。另一种可能的用法是为了一个公司网络内提供因特网访问的所有路由器都配置一个专门的任播地址。每当一个数据包被发送到该任播地址时,它就会被发送到距离最近的提供因特网访问的路由器上。
一个必需的任播地址是子网路由器任播地址,由RFC 2373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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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网前缀长度=n位 | 长度=128-n 位(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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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址基本上就像一个平常的单播地址,只是其前缀指定了子网和一个全0的标识符。发送到这个地址上的数据包会被发送到该子网的一个路由器任播地址。
RFC 2526提供了更多关于任播地址格式的信息并且规定了其他保留的子网任播地址和ID。一个保留的子网任播地址可以具有两种格式之一。
对于需要具有一个EUI-64格式的64位接口标识符的任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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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网前缀 |1111 1101 11…… 1111 | 任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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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位 57位 7位
对于所有其他类型的IPv6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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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网前缀 | 1111 1111 1111………1111 | 任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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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位 121-n位 (接口ID字段) 7位
RFC 2526规定,在每个子网内,最高的128接口标识符值是为了子网任播地址分配而保留的。目前已经保留的任播ID如下:
十进制 十六进制 说明
127 7F 保留
126 7E Mobile IPv6 Home-Agents (Mobile IPv6 家庭代理)任播
0-125 00-7D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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